5月8日,商洛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商洛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为5月19日8:00—6月20日18:00。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商洛的社会考生。
驻商洛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
在商洛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商洛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商洛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络报名
(一)申报时间:5月19日8:00—6月20日18: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二)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认定后,认定机构选择“商洛市教育局”。申请人要根据个人情况,严格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点。
在“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现场确认提交照片,须使用同底板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三)温馨提示: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身份信息是否正确,照片是否清晰;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若出现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安排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待后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网络报名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商洛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914—2317722
商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ngluo.gov.cn/
来源:商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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