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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丹凤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虚假申报财产作出执行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二审期间,杨某私下将其房屋出售、股权转让,二审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向丹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法定程序,丹凤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杨某为逃避履行义务,向法院虚假申报财产。为打击该种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丹凤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丹凤法院执行局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任何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彰显司法威严,持续推进“猎豹”专项行动,重拳打击“老赖”,积极推动执行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